为进一步规范和严格临时用地管理,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省自然资源厅起草了《山东省临时用地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间自2022年9月30日至2022年10月30日。
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采取书面形式,将修改内容、修改理由,以及意见提出人真实姓名、所在单位和联系电话等个人信息通过电子邮箱或传真反馈省自然资源厅。
传真:0531-51791124,电子邮箱:kflyc@shandong.cn
附件:1.山东省临时用地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关于《山东省临时用地管理办法》起草说明
一、起草背景
近年来,一些地方存在临时用地不临时、违规审批、复垦不到位、监管机制不完善,特别是临时用地永久占用侵蚀耕地红线问题,导致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形势十分严峻。2021年11月4日,自然资源部制定出台《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2号)。为落实2号文件要求,进一步规范山东省临时用地管理,我厅研究制定了《山东省临时用地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二、起草过程谁有365比分链接_贝斯特365_365bet网址多少
省自然资源厅多次召开座谈会,研究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规定,广泛查阅资料,多次赴基层进行调研,确定编制思路,结合山东省实际起草了《管理办法》初稿,书面征求了16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意见,对各方面提出的意见建议进行了汇总、梳理和研究,进一步修改形成了《管理办法》。
三、起草依据
《管理办法》在调研论证的基础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起草。
四、主要内容
《管理办法》共分六章二十五条,对山东省内临时用地选址、审批、恢复、监管进行规范。主要明确了以下内容。
第一章总则,共四条。主要明确了《管理办法》制定的目的依据,临时用地使用范围,临时用地审批权限。
第二章选址要求与期限,共六条。明确了临时用地选址要求,并强调用途为制梁场、拌合站的临时用地按照相关规定执行,明确了临时用地使用期限,临时用地占用生态红线和林地需要进行的审批。
第三章审批程序,共五条。明确了申请主体,须提交材料、审批时限,并对选址、复垦方案、合同提出了具体要求。
第四章临时用地复垦,共四条。明确了临时用地复垦地类,临时用地复垦时限,复垦验收的部门。
第五章临时用地监管,共五条。主要明确了各级自然资源部门临时用地使用、备案、复垦的监督管理和法律责任,并建立适时核查和定期通报制度,严肃查处违法违规审批、使用临时用地行为。
第六章附则,共一条。明确了《管理办法》施行日期和有效期等。
附件,共两个。为临时用地合同和批准文件提供了参考文本。
《山东省临时用地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收集及采纳情况说明
《山东省临时用地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于2022年9月30日至2022年10月30日,向社会各界公示征求意见,期间收到反馈意见10条。其中,关于“支持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作为临时用地申请主体”“明确审批时限”等9条意见已采纳;“进一步降低临时用地补偿标准”等1条意见未采纳,原因为经多地调研,相关部门及企业反映补偿标准较为合理。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
2022年11月16日